官宣!绵竹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正式发布!-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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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资料图】

正式发布啦!

赶紧仔细阅读

根据《绵竹市2023年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现就我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政策生”)。

02

招生原则

(一)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学府社区,下同)公办幼儿园招生以户籍登记为主,按照“志愿、顺位循序”的原则,划片入园。

从2023年开始,一套房屋3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胞胎、二孩、三孩除外)。

(二)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以户籍登记为主,划片入园。

(三)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03

招生范围

(一)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

非中心城区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

(二)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中心城区幼儿园

招生范围(适龄儿童本人户籍)

绵竹市示范幼儿园

绵竹市第二示范幼儿园

绵竹市第三示范幼儿园

绵竹市城东(第四)幼儿园

春溢小学附属幼儿园

绵竹市紫岩幼儿园

绵竹市玉马幼儿园

绵竹市天河幼儿园

剑南街道:滨河西路社区、仿古社区、迎祥社区、五路口社区、大东社区、三星街社区、大南路社区、茶盘街社区(原红明村、图强村)、金隆村(原金隆村、醒狮村)、西南社区(原西南镇涌泉村、场镇居委、飞凫社区、三居委)、檀兴社区(原檀兴村)、安国社区(原西南镇安国社区、二居委);

紫岩街道:茂泉社区、天河社区、回澜社区(原回澜社区、东北镇三居委)、紫岩路社区、玉马社区、谷王社区(原东北镇谷王村、二居委)、学府社区(原双胜村、大学城片区)、东北社区(原东北镇天河村、一居委、场镇居委)、联合社区(原联合村)、蔚泉社区(原蔚泉村)、月亮社区(原玉马村、月亮社区);

孝德镇:清华社区(原清华社区、凉水井村)、文河社区(原白衣村、石河社区)。

绵竹市中乾世纪阳光幼儿园(民办普惠)

招生范围不限

04

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市教体局和镇(街道)统筹组织实施,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镇(街道)和相关幼儿园组织实施。

符合条件的政策生入园由市教体局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民办幼儿园招生根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05

预约报名、录取及学位确认

1

户籍生预约报名、录取及学位确认

1.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

7月1日—7月2日9:00—17: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2.中心城区内公办幼儿园

(1)学位预约7月1日9:00—7月2日22: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z.gov.cn)“绵竹市2023年入学学位网络预约申请登记”入口(该入口在网络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进行网络预约报名。每名儿童可填报三个志愿。

(2)资格审核7月4日9:00—18:00,法定监护人凭以下两类材料: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不动产权证及复印件(或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打印的不动产信息表)到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园同时受理网上预约未成功适龄儿童的现场登记、资格审核,指导法定监护人完成网络预约报名。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3)资格复审:7月6日—7月11日,由市公安部门核实户籍信息,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不动产信息。

(4)录取顺位:7月12日—7月17日进行录取。在本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以下顺位依次录取:

▪第一顺位:人户一致,房户一致。

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为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上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不动产产权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若不一致,只要不动产产权地址在报名幼儿园招生片区内,视为一致。

▪第二顺位:人户不一致,房户一致。

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但与其直系亲属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为儿童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上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不动产产权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若不一致,只要不动产产权地址在报名幼儿园招生片区内,视为一致。

▪第三顺位:其他户籍适龄儿童。

(5)录取与调配方式:

①填报第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

②填报第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时,依顺位按以下方式录取:

填报第一志愿属于第一顺位且出生入户后户籍未发生迁移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则首先录取出生入户后户籍未发生迁移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入户时间先后录取。若仍有剩余学位,则依顺位按同样方式录取。

③审核合格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继续参加第二、第三志愿录取,仍未被录取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

各幼儿园根据市教体局统一安排,于7月18日在本园张榜公布录取(含调配安置)儿童名单,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6)报到确认学位:被录取(含调配安置)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19日在网络预约申请登记平台点击“确认报到”图标,确认学位。

2

政策生预约报名、录取及学位确认

1.学位预约

与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户籍招生同步进行,预约报名方式相同。

2.资格认定

以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的名单为准。

3.统筹安置与录取

市教体局依据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结合报名与资格审核情况、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情况,于7月12日—7月17日进行统筹安置。7月18日由教育优待政策审核单位(部门)通知申报人安置结果。

4.报到确认学位

被安置录取的政策生法定监护人于7月19日在网络预约申请登记平台点击“确认报到”图标,确认学位。

3

民办幼儿园报名

7月1日—7月2日9:00—17:00,儿童法定监护人直接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06

其他

(一)绵竹市玉马幼儿园、天河幼儿园资料审核地点

1.绵竹市天河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暂时借用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场地办园,资格审核地点为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办园地。

2.绵竹市玉马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暂时借用绵竹市紫岩幼儿园办园,资格审核地点为绵竹市紫岩幼儿园。

(二)录取到城区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幼儿园确认报到。逾期未确认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幼儿园学位。

(三)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未进行网络预约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公办幼儿园,由市教体局于8月31日之前在有余缺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统筹安置,若无余缺学位则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

(四)已在外地就读的绵竹市户籍儿童,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学前教育的,由市教体局在有余缺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统筹安置,若无余缺学位则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

(五)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可凭家庭户口簿,向市教体局书面申请绑定录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法定监护人可凭家庭户口簿,向市教体局书面申请将大、小孩调至同一幼儿园就读,市教体局根据幼儿园招生实际情况,在有余缺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置。

(六)凡是通过弄虚作假违规取得学位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儿童退出目前就读幼儿园,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有余缺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自行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温馨提示:

1.入户时间和志愿选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请法定监护人慎重填报。

2.请按要求如实、细致填写儿童信息,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未被正常录取的,后果自负。

3.咨询、举报电话:0838-6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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